机构简介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019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2018年11月13日

为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及《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博士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系主要领导

成员:系党政领导班子

2、博士招生专家考核小组

组长:系分管领导

成员:由有关专家教授组成

二、招生原则

为更好契合我系学科特色,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调动导师积极性,在保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考核基础上选拔优质人才,优化选拔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点建设水平。

三、招生导师

排名不分先后,按姓名拼音排列如下:

慈勤英  贺雪峰  桂            斧  吕德文   

伍    向德平            周长城

四、招生指标

普通类计划共12个,并可接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五、“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资格

统一按照《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如下:

http://210.42.121.116/wdyz/admin.php/index/view/aid/515.html

六、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者在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④两名与社会学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⑤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注意:a除第(4)项材料外,其余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b接收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日前。

提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到社会学系205办公室现场提交;

快递邮寄,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综合楼北楼205室(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收件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3860.

特别提醒: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①组织安排:在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招生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外语能力审查:根据“武汉大学20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我系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进行初步审查,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外语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a、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b、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注意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外语科目为1999免试;

②申请外语水平免试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1214日)向我系提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见文后链接附件),经我系审核批准后上报研招处方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或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4、外语水平考试。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按照学校要求统一参加武汉大学博士招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通过外语免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可免去这一程序。

5学术基础能力考察,确定候选人。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外语免试考生),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社会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6、现场确认(详见学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综合考核

由社会学系博士招生专家考核小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同时还要对申请人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进行考察;每名候选人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考核测试全过程做现场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考核成绩评分办法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给分后取平均值,满分100分,及格线60;综合考核总成绩由学术素养、创新潜质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学术素养60%创新潜质40%此外,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以及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笔试《经济社会学》、《发展社会学》。

按照学校规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每人须缴纳180元考核费。

七、确定拟初录人选办法

1、由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招生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复查;

2、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评成绩排序,每位导师依序拟录取额定名额考生;

3、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成绩,在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4、拟初录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上报校研招处。

八、相关说明

1、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个类别,我系不接受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定向考生除外)。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确定初录后不允许更改培养类别。录取前须将档案、组织、人事、工资关系等转入武汉大学。

2、各类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不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具体按照学校《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规定,因“非遗扶贫”项目建设需要,计划招收社会学专业(030301)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1。凡报考该方向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即被默认为报考该项计划,其录取和培养按照该计划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所有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因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86-27-6875386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本科综合楼北楼社会学系205办公室

邮编:430072

联系人:黄老师

7、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社会学系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