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2018年11月14日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19年我院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为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拓展优质生源,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构成。

(二)考核专家组

学院根据各学科情况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博士研究生基本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学院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所有符合报名资格者均须参加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我院不接受考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的免试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时间、地点以及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的政治理论科目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 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 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 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 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 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邮寄地址: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杨妙玲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邮寄方式:顺丰快递

联系电话:027-68778676

(五)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

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 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学院招生考核专家组采取综合面试和背景调查的方式对候选人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 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和学术修养。

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主要考察考生硕士在读或工作期间学术道德、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专家组通过面试、材料审核和背景调查的方式对申请人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进行考察。

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学术素养采用专家面试考核、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

2.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达到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以考生朗读、口译外文资料以及与考核专家外语对话等形式进行。

3.培养潜质。

培养潜质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研究兴趣、研究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要求考生以PPT的形式汇报本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考核专家组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思维和科学理解与洞察能力,评判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二)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导师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请在导师信息表中查看,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人数可咨询导师。

2.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要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3.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4.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本实施细则由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