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2018年11月22日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拓展优质生源,结合第二临床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根据学院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学位点建设规划等实际情况,以及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博士生导师上岗的有关要求确定进入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名单。

二、学院按二级学科组织若干考核专家组。

(一)每个考核专家组以当年招生导师为核心、本专业为基础、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考核专家组负责学科内考核评价工作。主要职责为:

1)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评价标准。

2)客观、公正地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

3)实施综合考核,对考生进行全面、充分考核,提交考核成绩。

4)对申请者评议结果及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

三、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博生研究生基本条件,详见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4日。具体流程详见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提交材料。申请者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5号武汉大学医学部4号楼第二临床学院215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7812829。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19年)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1)时间:2019年3月2日(暂定)上午8:30-11:30。

2)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4)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5)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五)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需提供文章原文与相应专门机构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

(3)SCI文章的类型为论著,其他类型文章不在范围类。

(4)SCI文章需要见刊,或者有DOI号,只有接收函的文章不在范围内。

(5)有共同第一作者(包括本人为共同第一作者中排序第一位)的文章不在范围内。

(6)本人为唯一通讯作者的文章可以纳入,共同通讯作者(包括本人为共同通讯作者中排序第一位)的文章不在范围内。

(7)发文章截止时间为20181214日。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报考院系邮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一)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六)确定候选人。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针对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

(1)本科、硕士课程成绩;

(2)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3)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4)专家推荐意见及申请者自我评价;

(5)研究计划;

(6)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专家组对考生上述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及综合评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专家组评议结果,并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详见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在综合考核中必须要有体现临床医学专业的职业素养与伦理、沟通能力、临床诊疗基本技能的考察项目。综合考核按照学校规定收费180元,一般在综合考核阶段面试报到时收取。地点:第二临床学院209办公室。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① 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各考核小组可以根据学科要求组织候选人参观科室、实验室,并在临床、实验室对学生进行现场实际操作考核,需要在技能中心考核的学科组需提前联系研究生办公室预约技能考核。

② 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③ 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及候选人提供的研究计划,考核候选人的科研思维、科研方法、科研创新能力等,重点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一般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五、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六、坚持信息公开原则

主动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考核实施细则、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拟初录名单、考生确定导师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附件一: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