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财政金融研究中心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2018年11月23日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我中心现将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报考学科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中心2019年计划招收财政学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人,详细信息参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812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8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812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9831日);

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五)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招生方式

我中心2019年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专业课程笔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六、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9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均须按《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我中心将在201812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1932日(暂定)上午830-1130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32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七)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1214日)向我中心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我中心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九、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20193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我中心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确定候选人

中心将组成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并通过其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我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在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现场确认

1.时间:20193—5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参加综合考核。

现场确认将结合我中心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登录我中心网站查看。

 

十二、综合考核

我中心将组织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专家组采取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二)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三)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的比例确定。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 + 外语水平×30% + 培养潜质×30%

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我中心按学校规定收取。

 

十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2019年,我中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专项计划除外)。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十四、信息公开与联系方式

(一)我中心将在本单位网站上主动公开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留意关注。

(二)联系方式。

财政金融研究中心:027-68775117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920

 

 

 

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