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招生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部分热点问题问答

2017年09月26日   查看次数:23561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将于928日至1025日期间进行,为更好地服务考生,根据近年来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在工作中所受理的咨询情况,将部分考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整理,集中解答如下,供同学们报考时参考。

1.问:我是外校考生,获得了所在学校推免资格,但是老师告诉我要获得推免资格必须报考本校,请问我可以报考武汉大学吗?

答:当然可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明确规定:“各推免高校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这一要求是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措施,也是对考生权益的实实在在的维护。

实际上,这一政策要求从2015年推免工作中即已开始执行。2014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明确要求:“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报考,是考生依照有关政策所享有的权利。欢迎你报考武汉大学!

2. 问:马上就要填报推免志愿了,我也咨询过所在单位的老师和学长,但仍然不是太明白,请问该如何操作?

答:2018年推免生报考和接收工作全部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首先,您要确认获得了推免生资格。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系统开放后,具体的操作过程是——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

2)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培养单位根据志愿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若接受复试通知,则根据培养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3)待录取。培养单位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复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未在要求的回复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可能影响录取结果)。

3. 问:请问在系统操作中有哪些要注意的方面?

答:我们对考生的建议是——

首先,根据意愿自主报考。系统中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整个推免接收期间(近一个月),考生可多次选择、填报志愿。这也是考生权利在招生政策上的具体体现。

其次,依照政策慎重选择。考生可填报多个志愿,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既要充分地行使自主权,又要慎重地做出最终选择。

第三,把握时机及时决定。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培养单位可以撤消。而且,一些培养单位在发出待录取通知时会限定时限,超过限定时限后待录取通知将失效,因此,考生报考后应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把握好时机,及时做出决定。

4. 问:请问武汉大学2018年推免接受工作将于什么时候结束?1025日前都有机会吧?

答: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8年接受推免生工作将于1025日前结束,工作结束之前都有被录取的机会,但根据报考培养单位(院、系、所)和专业的不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从往年的情况看,一些生源质量好、报考踊跃的培养单位和专业,会较早地完成接收计划。当然,我校一些培养单位也表明,若生源质量好,可以适当增加接收计划,在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前,考生仍然有报考的机会。

参考历年的情况,建议广大考生抓住机会,尽早填报武汉大学志愿!

5. 问:请介绍一下武汉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情况?

答:武汉大学专门设立了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来说——

1)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此外,优秀新生还可以申请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特等奖奖金10000元,申请条件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奖金5000元,申请条件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奖金3000元,申请条件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体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在此基础上,我校不少培养单位还设立了本单位的新生奖学金,与学校的优秀新生奖学金一起奖励给优秀新生。

6. 问:我的同学未获得推免资格,想参加统考报考武汉大学,请问如何获取有关信息?

答: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考生可在本网站查询。2018年,我校不招收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除专项计划外)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我校各培养单位将及时公开本单位招生总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信息,供考生报考时参考。

上述问题仅为我校在近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中根据考生咨询所了解的部分热点问题,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有关政策及详细信息,请查询《武汉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http://www.gs.whu.edu.cn/index.php/index-view-aid-8783.html)。我校一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努力提高招考服务质量。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祝考生朋友们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