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核细则

2017年11月16日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做好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院分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分党委副书记组成,配秘书1名。院领导小组以集体决策方式,全程监督。

(二)候选人审查专家:由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及一级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代表组成,配纪委秘书1名,以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全程监督。

(三)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由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报考导师不担任组长,另安排记录员1名。

二、招生导师

(一)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见《武汉大学2018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符合招生导师资格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每年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为1名,并列入学院年度招生总指标。

、考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四、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2018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时间:2017年11月16日—12月15日

(二)提交材料。申请者在2017年12月31日前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将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提交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学校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7)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免试条件且申请的考生提供)

(三)资格审查。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学院将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基本能力。我院不接受用2017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申请2018年博士研究生。

(五)确定候选人。学院候选人审查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通过其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审查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详见 “武汉大学2018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综合考核与录取。

五、综合考核

学院设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设笔试及面试,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综合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等,考试时间为2小时,综合笔试科目为数值分析、弹塑性力学(或流体力学)每门课程总分100分。

考生提交本人教育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一式10份),并以PPT形式加以阐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核专家组要认真进行评价,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三)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六、成绩核算及录取

1、成绩核算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占40%和综合考核成绩占60%核算,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成绩=0.5×综合笔试成绩+0.2×考生提交报告成绩+0.3×面试成绩

总成绩=0.4×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0.6×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考虑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并充分尊重导师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普通定向生(专项计划除外)。

七、其他

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考核实施细则、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所有考生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拟初录名单、考生确定导师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网站:http://civ.whu.edu.cn/

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校研究生院批准后执行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公告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