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2018年11月19日

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分别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录取意见。

二、招录流程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11月19日—12月14日)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注册、相关信息填写及材料的上传。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报考院系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具体要求请参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八条 -(7)。

2. 资格审查

本所根据申请人上传的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并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3.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时间:2019年3月2日(暂定)上午8:30-11:30。

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4. 提交纸质版材料

申请人须在网报截止日至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后寄到本所国家高端智库中心。所需材料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九条。特别提示:《专家推荐书》须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专家签字。

寄送地址:武汉大学 一校区 珞珈山别墅群(第2号楼 武大国际法研究所国家高端智库中心 梁爽老师(收),联系电话:027-87689041。

5. 确定候选人

本所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学习成绩、外语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专家组意见审核评议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国际法研究所网(http://translaw.whu.edu.cn/)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6. 考生现场确认

2019年3月—5月,考生前往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及国际法研究所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流程及要求参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十一条。现场确认将根据本所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登录国际法研究所网查看。

7. 综合考核

时间:2019年4月份(暂定),以国际法研究所网上通知为准。

 

地点:武汉大学 国际法研究所国家高端智库中心

 

内容:1.学术素养。通过考核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考查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外语应用能力。 3.创新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和已取得的成果,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创新潜质。

 

形式:面试加笔试

1.面试:(1)考生须向考核专家组提交纸质版《个人研究计划报告》,并汇报本人的学习(及工作)经历、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外语水平、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未来开展学习研究的计划等内容。(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3)思想政治考核和品格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笔试:(1)综合笔试《国际法基本理论》,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2)跨一级学科(原所学专业不属于法学一级学科(代码为0301))报考的考生,需按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国际法》和《国际关系》。每一科目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

 

8、录取及公示

 成绩按照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的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创新潜质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总评成绩: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40%+外语水平成绩×30%+创新潜质成绩×30%

考核全程录像录音,总评成绩是决定是否录取的依据。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的考核总评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录取推荐名单,报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国际法研究所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9、信息查询及咨询

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导师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及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在导师信息表中查看,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人数可咨询学院或导师。

3、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10.42.121.116/wdyz/)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4、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86-27-6875492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4室 

10、其他事项

1.本细则未规定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027-68754920

国际法研究所国家高端智库中心招生办公室: 027-87689041梁爽老师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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