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2020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2019年11月12日

 欢迎报考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本院拥有新闻与传播学一级学科授予权,目前招生的博士专业有新闻学、传播学、广告与媒介经济、跨文化传播、数字传媒。

根据学校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安排,我院设立了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博士招生工作,下设有候选人审核小组和考核小组,候选人审核小组负责从报考人员中选出候选人;考核小组负责对候选人的专业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招生计划,并根据考核成绩决定初录名单。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我院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一、 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912月14日)向学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免试条件见学校招生简章。

2、申请者须在2020年3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07),邮编430072,电话027-68752684

我院会在2019年12月27日前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确定准考名单。

二、确定候选人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报考学生提交的材料,根据材料内容及外语综合考试成绩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和招生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现场确认

 复试前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学籍证明(应届生)、考生信息卡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要求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四、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1、学术素养。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培养潜质。占总成绩的30%,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外语水平。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学术素养及培养潜质的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学院根据不同的报考专业分成若干考核小组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PPT,介绍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教育背景、专业特长、研究计划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时间以20分钟为宜。每名考生的总面试时间为1小时。

外语水平考试主要是对英文的文献阅读、摘要写作能力进行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标准为180元

五、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2、录取类别:只招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020年我院博士招生计划为16人。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专项计划招生详情见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