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2019年11月14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等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拓展优质生源,根据《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包括:组成考核专家组,确定专家组组长;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确定候选人名单、初录名单;信息公开及公示;受理入学考核各类申诉,完成调查与处理、反馈工作等。

2、考核专家组负责考核学术评价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实施综合考核,对考生进行全面、充分考核,提交考核成绩等。

3、考核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我院的相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各环节涉及人员,均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报考条件

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称为《简章》。

三、招生方式

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2020年,我院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专业课程笔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11月19日—12月14日,具体流程详见《简章》。

(二)资格审查(详见《简章》)

特别提醒:学院将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文件、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纸质档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外语水平考试(详见《简章》)

时间:20203月7日(暂定)上午8:30-11:30。

说明: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12月14日)向我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我院审核批准后可

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0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邮寄或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老外文楼2楼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朱悦老师收,电话:027-68756646邮编:430072

1、入学申请。包括以下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研究经历,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约500字的自我评价等;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申请者围绕质量院的经济增长质量、质量治理、质量大数据等研究方向确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研究计划主要包括:选题价值、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等内容。研究计划应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写作,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文本做到逻辑清晰、观点鲜明、结构合理,总字数以2万字左右为宜;

3、《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网报系统打印);

4、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

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6、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7、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

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5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专业课程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程试。专业课程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专业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20年3月7日下午(暂定)。

2、考试地点:武汉大学质量院209教室。

3、考试科目:经济增长质量。

4、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5、成绩公布:我院将3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查。我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向申请人公布复查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六)确定候选人。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外语水平免试者,外语成绩按100分计),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整体考核,根据整体考核成绩确定参加综合考核(面试)人员的名单。

整体考核成绩的权重为:综合表现成绩占40%专业课程笔试成绩

40%,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占20%其中,综合表现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

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等。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整体考核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现场确认(详见《简章》)

五、综合考核与录取(详见《简章》及明年发布的综合考核相关通知)

(一)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在2020年4-5月举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我院财务室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录取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简章》。同时,我院设立“金凯德奖学金”、“奇异果奖学金”、“质量院创新奖学金”等,给予1-3万元不等科研资助。

七、信息查询及咨询

1、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并请考生注意查询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网站(http://www.iqds.whu.edu.cn/)相关内容。

2、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

Email:wdyzjc@whu.edu.cn

2)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56646

Email:87214034@qq.com

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

《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网址:

http://210.42.121.116/wdyz/index.php/index-view-aid-640.html

《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https://www.gs.whu.edu.cn/info/1150/58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