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财政金融研究中心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11月25日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中心招收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一般招生计划共2人,全部用于公开招考。

(二)报考中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于2021年4-5月现场确认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请考生认真考虑,审慎报考。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 

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至少提供2篇代表作),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组织管理

(一)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考核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领导小组组长:吴俊培博导

领导小组成员:王金秀博导  刘成奎博导  毛晖博导  卢盛峰博导

另安排秘书1名负责现场记录、资料整理等辅助工作。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配招生计划,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四)考虑到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本单位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相关工作安全平有序进行。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含2021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一)时间:2020年11月21日—12月14日。 

(二)流程: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1)上传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2)硕士学位论文可提供WORD或PDF格式,其他材料一律提供PDF格式,且所有文档须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不得超过10MB,压缩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网报号_姓名,如2021420100001_张某。(3)个人专著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前10页,参编著作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参编部分前10页,文集类(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个人有关部分的全文。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见专项计划简章。 

网上缴费成功后,除附加信息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内容,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21年3月20日(暂定)上午8:30-11:30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七)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年12月14日)向我中心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点击下载免试申请表 

 2.考生免试申请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将纸质报名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EMS寄送至财政金融研究中心负责人办公室(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C169),联系人:刘成奎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1年3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我中心工作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确定候选人

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1年4月—5月,考生可关注我中心官网或通知。 

(二)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三)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请提前打印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的培养单位参加综合考核。 

(四)有关要求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培养单位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八、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二)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三)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核模块构成及测试方式由培养单位决定并在细则中明确。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一般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培养单位也可自行确定比例并在细则中明确。 

培养单位应设置体现本学科特色的考核测试办法,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学术修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等。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培养单位应对各种招生方式拟录取的博士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对硕博连读生综合考核的时间、安排、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由培养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二)录取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等招收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2021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专项计划除外)。我校各培养单位录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0086-27-6877511768753032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086-27-6875492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C169室 

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