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电子信息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12月01日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我院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招生计划为49人,不招收非全日定向就业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已招收直博生4硕博连读生17人;专业学位博士招生计划为14人,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5人。

二、组织管理

按照学校2021年博士招生工作安排,我院设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博士招生工作;根据学院各学科情况下设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确定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并负责对候选人进行学术评价和综合考核,提交综合考核成绩

三、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学院将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资格者,不予报考。为方便交流申请-考核”考生QQ群:764447979。

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年12月14日)向学院邮申请免试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英文论文检索报告原件,论文封面、目录(论文标题所在页)、论文全文复印件;雅思、托福、GRE考试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不涉及免试的材料不要同时,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4日8:00之前将免试材料的电子版(免试申请表为word文件,免试证明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均命名为考生姓名)发至邮箱:jiaoxue@whu.edu.cn,邮件标题为:2021年博士入学外语免试申请(考生姓名+手机号)”,收到回复邮件方为发送成功。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免试条件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2考生须在20213月20日中午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整理后送交到电子信息学院323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2021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寄到电子信息学院323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件寄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323教学办公室邓老师(寄件方式:顺丰快递)

我院在2020年12月27日前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确定准考名单。考生可于2021年1月3日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学术素养测评

由学院组织进行,主要通过批判性阅读写作进行考察,由考核专家组指定2篇重要期刊或会议论文(中英文各一篇)候选人通过2小时阅读,写出评述小论文/报告(中英文各一篇)。小论文需包含:问题、现状、解决思路、总体思想、算法及模型、结果分析、创新点及启发、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时间:20213月20日(暂定)下午2:00-4:00。

地点待定考试前在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网上公布)

五、确定综合考核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英语考试成绩(占20%)+学术素养评分(占50%)+学术背景与成果(占30%)”计算成绩后排序产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各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考试成绩达到学院划定的分数线是进入考核阶段的必要条件,免试英语的成绩按照所有上线考生的平均分计算;考生的“学术背景及成果”成绩由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后评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综合考核

1、现场确认:相关时间要求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2、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基础。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思维及研究能力等。

2)文献评述。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思维能力、总结提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外语应用能力。要求候选人做15分钟英语口语论文评述对话及回答问题。

3)培养潜质。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要求候选人使用PPT报告本人研究及工作经历、重点研究工作或成果介绍、未来学习计划等(20分钟),并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25分钟)。

综合考核直接测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3、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按专业基础30%,文献评述30%,创新潜质40%的比例确定,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前期候选人产生的成绩不代入总评成绩计算。

七、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电子信息学院:027-68778464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201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