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2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28人,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2人。
(二)报考条件
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考核工作,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成立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工作专班。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候选人的确定及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于2021年11月22日-12月19日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学院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可于2022年1月4日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其中考生若按免试条件一申请免试,须符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报考各类专项计划及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试,须全部参加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430072,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文学院(振华楼)204室,肖老师,027-68752116。
邮寄方式:EMS或顺丰,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语免试材料
外语免试申请者须在2021年12月19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邮寄材料外部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生外语免试材料”。
(二)报名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2年2月1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出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均用A4纸复印,封面要求含:标题(2022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材料)、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材料按《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邮寄材料外部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生申请材料”。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2年4月—5月。具体日期请关注武汉大学文学院官网。
地点:武汉大学文学院
(二)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道德、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
即: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
(三)加试
我院接收跨一级学科考生报考,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具体科目如下:
专 业 |
考核阶段加试(含同等学力、跨学科) |
文艺学 |
①中国文学史 ②文论经典研读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①语法学 ②语言学基础 |
汉语言文字学 |
①汉语知识基础 ②语言学理论基础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①文献学和文献史学 ②文字音韵训诂 |
中国古代文学 |
①中国古代文学文献学 ②中国古代文论一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①中国现当代文学思潮 ②中国当代文学批评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①比较文学史 ②世界文学史 |
写作学 |
①中国文学史 ②中国古代文论二 |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考生可访问学院官网了解导师具体信息:http://chinese.whu.edu.cn/xksz.htm。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
文学院:027-68752116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