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艺术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11月23日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2022年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3人。招收跨学科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其他报考条件以《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称为《简章》)为准。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考核工作,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组长及成员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候选人的确定及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于2021年11月22日—12月19日进行网上报名,详见(详见《简章》)。

(二)资格审查(详见《简章》)

学院将对网报系统中的电子档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文件、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见《简章》。

2.关于免试

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免外语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除外):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②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合格或不低于425分。

3.注意事项:

①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外语科目为1999免试;

②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1年12月19日)向我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支撑材料:文章全文、期刊封面及目录,检索证明并盖公章;或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五、提交申请材料

接收申请材料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27-68752380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文理学部人文馆北楼艺术学院407室(教学管理与实践办公室)

邮寄方式:EMS或顺丰,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语免试材料

外语免试申请者须在2021年12月19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邮寄材料外部请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生外语免试材料”。

(二)报名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2年2月2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出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用A4纸复印,封面要求含:标题(2022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材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材料按《简章》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邮寄材料外部请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生申请材料”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按百分制打分,根据总评成绩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含学术素养与学术潜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外语听力及口头表达能力,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包括学术素养与学术潜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满分100分。每名候选人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考核全过程做现场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和综合面试学术素养与学术潜力考核90%的比例确定。

学术素养与学术潜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学术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各方面情况。

综合考核前,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

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九、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 艺术学院:027-68752380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11月22日